关于我司与四川省大农国集团农业有限公司业务关系的声明

2024-10-30 16:59

近期,我们注意到四川省大农国集团农业有限公司(曾用名凉山州大农国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,以下简称“大农国”)受到了相关政府单位的调查。鉴于此情况,为了明确我公司与大农国之间的业务关系,避免外界对我司产生不必要的误解,我公司特此做出以下声明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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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业务合作情况

我公司在2022年与大农国签订了购猪合同,旨在通过双方的合作,共同推动生猪养殖与供应业务的发展。然而,由于大农国自身在发展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多种原因,导致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全部交付我公司购买的生猪。这一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业务运营和市场供应计划。

二、自营自建产业链

鉴于大农国无法履行与我公司签订的购猪合作协议,我公司在2022年底即开始着手自营自建凉山乌金猪的养殖产业链布局。我们积极整合资源,投入资金和技术力量,致力于打造一个高效、稳定、优质的生猪养殖与供应体系。目前,我公司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,自主运营的凉山乌金猪养殖产业链正逐步走向成熟。

三、法律诉讼权利

对于大农国未能履行购猪合同的行为,我公司一直保留追究其法律诉讼的权利。我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,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,并敦促大农国尽快解决合同违约问题。同时,我们也希望大农国能够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,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,以恢复市场信誉和合作基础。

四、与大农国经济及法律关系的独立性

在此,我们特别强调,大农国在调查期间或与其它单位产生的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,均与我公司无关。我公司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准则。我们与大农国之间的业务关系仅限于双方签订的购猪合同,不涉及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。

五、未来展望

展望未来,我公司将继续秉承“诚信为本、质量至上”的经营理念,不断优化生猪养殖与供应产业链,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。我们期待与更多优质合作伙伴携手共进,共同推动农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
特此声明。

四川山河乌金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

2024 年 04 月 24 日